超市员工纪律规章制度(超市员工规章制度10条)
2024-08-03 15:28:22未知 作者:深度范文
范本(通用1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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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职业道德、主动、热情、周到地为顾客服务。对待每位顾客必须一视同仁、诚信无欺、不准以貌取人。
2、上班时必须穿公司统一规定的工作服,配戴工作牌,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牌者,一律不准进入卖场。
3、遵守并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每月迟到10分钟以内且不超过3次,将不做任何处罚。超出后每分钟扣1元,以此类推,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不准将早点或其它食物带入卖场内食用,不准先打上班考勤卡再外出吃早点、中餐或晚餐,不准把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从员工通道带入卖场内。
5、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窜岗、相互聊天、不准在卖场内大声喧哗、不准在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内与朋友、亲属吹牛、谈笑,不准在上班时间内打接私人电话。
6、在为顾客服务时,必须面带笑容、热情周到、不准与顾客顶嘴、不准面无表情、态度冷淡。
7、在上班过程中,员工之间不准发生吵架、打架等有损卖场形象的行为,违者双方当事人公司将作辞退处理,并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及补助。
8、上班时必须站立服务,不准双手抱肩、手插裤包、不准双手叉腰、不准背靠货架等不良行为。
9、各柜员工、必须熟悉各自柜台产品的情况、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的性能、特点、产地、用途、规格、日期等商品情况。
10、当顾客买不到商品时,应向顾客道歉,并给予建议,其用语为“对不起现在刚好缺货,让您白跑一趟,您要不要先买别的品牌试一试”?或“您要不要留下您的电话和姓名,等新货到时立刻通知您”等。
11、不知如何回答顾客询问时,不能说“不知道”,应回答“对不起”请您等一下我请值班经理/主管为您解答。
12、顾客询问商品是否新鲜时,应以肯定并确切的态度告诉顾客:“一定新鲜”,如果您买回去不满意,欢迎您拿来退钱或换货。
13、员工应经常使用如下文明礼貌用语:“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晚上好!欢迎光临!请拿好,请慢走,祝您购物愉快!欢迎再次光临!”等服务用语
14、及时清理、检查柜台、货架上的商品是否整齐、丰满,检查商品标签是否与商品相符。
15、营业前各柜员工必须搞好本柜台四周环境卫生,使之整洁、美观、整理好货架上商品,商品陈列必须作到整齐、规范。
16、上班时,如自己有急事需外出办理,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本柜柜长同意,
值班主管审核方可离岗,未经同意或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17、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随时检查通道是否有空纸箱、垃圾等杂物。如果购物通道有障碍物影响顾客购物,应及时清除。
18、在卖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自己管辖范围内,如地板如有水迹、污渍的应自己主动拖扫干净。如发现对顾客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通知巡视员或柜组长马上处理。若处理不掉的尽快通知商场经理。
19、变价商品更改价格必须把实物送到电脑室、电脑员更改价格后,才能更换标价签,不准私自加价、标价或私分商品。
20、各区域实物负责人必须对商品、现金、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严重损失,实物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21、卖场各区域领用物品必须先是报损商品,在没有报损商品的情况下,才能领用正常商品,领用商品时必须按正常的领用程序填写领用单方可领用,如需领换拖把等贵重商品,必须经商场经理同意。
22、自己用的水杯及打扫卫生用的拖把、扫把、水桶等必须收拾妥当。水杯、抹布不准摆放在货架上及商品后面,拖把、扫把、水桶等应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23、在上班期间,各区域员工若私自更改本柜或其它柜的商品价格,即把价格高的商品更换为价格低的商品。自己下班后或通知朋友、亲属前来购买,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当事人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助,其人公司做辞退处理。
24、经常检查商品的正面是否面向顾客,有无做到整齐码放及先进先出的原则,经常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本柜商品过期的或霉变的,按商品的价值由柜长、柜员承担相应责任。
25、凡是大宗购物的`问到商场员工时,应及时与客服部(办公室)联系,由客服主管部门负责接待业务,各区域柜组长、员工不得私自向顾客承诺商品可以折价销售,必须通知客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6、各柜组长、员工必须具有较强的防盗意识,特别留意对容易丢失的本柜商品及其它柜的商品,平时应多观察、多留意、多走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巡视人员。如发现顾客偷盗,员工内盗的应及时与卖场巡视人员联系,协助抓获的员工,将给予10-100元奖励。
27、若发现顾客偷盗或员工内盗而不闻不问,不举报的一经核实,一律给予辞退并扣除本人当月工资及其它补助。
28、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如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偷取卖场内商品的,包括赠品及促销产品,无论情节轻重,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月工资、奖金等一律扣除,并给予公司500元的经济补偿,本人作辞退处理。
29、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染发、不戴耳坠等,女员工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披头散发等。
30、卖场全体员工必须严守卖场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商场的经济利益。
31、员工注重仪表、仪容、凡是身有酒味或酗酒者将一律不准进入卖场,如酗酒者在上班时间内影响工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其人公司作辞退处理。
32、有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请假,病假一天以内报请柜长批准,二天内报请主管批准,三天以上报请总经理。事假1天报请主管批准,2天以上呈报总经理,未经批准同意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3、遵守公司员工通道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工作例行检查,上、下班时按顺序排队打考勤卡,不准替人或叫其他人代打卡。
34、卖场在活动期间的抢购价商品,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私自隐藏或抢购,违者按内盗处理。上班时间,不准将包寄存在服务台或自动存包柜。
35、公司每月的一次员工大会,员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按上班考勤算,不来参加会议或未经同意擅自不参加会议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36、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5天以上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扣发未发的全部工资、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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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 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 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 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 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 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 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 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 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 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 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 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 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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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超市日常工作制度
一、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为宾客服务。
二、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每天检查标签标识与货物是否相符。无用便签隐藏或撤掉。
三、诚实守信,保质保量,不出售有害健康的食品。诚实守信不单是指对待客户,同时要对业主守信,员工使用超市物资必须有偿支付后告知业主方可使用,超市因进货收到赠送物品一律归超市所有,任何人不得私吞据为己有。尤其是烟酒等属贵重商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请所有在职人员珍惜自己的人品,尊重业主的厚德,延续彼此的信任。
四、遵守纪律,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除约定休息日外,员工旷工每日扣100元,休息时间超时30分钟以上每人每日扣30元,休息时间超时1小时每次扣50元,早退原因必须在经理同意下离开,因私人琐事擅自离守,借口偷闲如被发现扣工资辞退。请在职人员自觉遵守,自己申报违规项目,不要存有侥幸行为,自欺欺人。无视自己违规而指责他人更不可取。希望在职人员都要自觉自律,管好自己。
五、及时对商品进行整理,保持陈列整齐美观。
六、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员工之间互相协助,互相监督,提供违章线索者将现金,对改善意见要虚心听取,正确消化。
七、交接班时,做好货物的盘点工作。所有收银员不得在没有计入POS机前提下收取现金,自家员工更不允许,实有特殊情况,两人以上经手,派送也要先收银后派送,请自觉遵守,免得口舌。
第二节超市商品保管制度
一、根据商品所需的存储条件,分类进行保管。制定库存货物监管员,负责监管物品少缺预报,有效期监督。
二、统一货物编码,标明商品存放的精确位置,并以明显的'字迹将编码标明于货位、货架上。绘制库房商品储存位置平面图,以便全面反映库存情况。
三、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消除导致商品霉烂、变质及虫蛀、鼠咬等隐患。
四、控制库房温湿度,在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计,利用密封、吸潮、通气等方法加以调节,以适应保管商品的需要。
五、经常检查库存商品,及时发现在存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库存商品发现变质、破损、超过保管期时,或出现滞存情况,仓管员要及时上报主管,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节卫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二、根据商品的性质,清理商品上的灰尘。
三、清洁卫生后,必须把商品迅速整理、摆设、陈列好。
一、店面员工工作程序
1.收银员清理自己负责区域的卫生;每次上岗前到货物区巡查一圈,逐一检查货架品名、价格,位置。同时要提供顾客需求信息,销量好的物品信息。2.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指定补货时间,在班人员必须集体出动,库管员指导让缺少物品迅速上架。
3.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顾客方便多购货物。
4.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骂不还口,热情周到。
5.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补货人员要留意旺销货品,提供进货信息。
6.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回原位;
7..做好交接班记录;票据与实收不符要备注原因(不得超过50元),超过时,要查找原因并汇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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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范围
1.本手册将指导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事项。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内容。
第二条目的
本手册旨在于通过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员工关系,确保超市经营宗旨的实现。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四条补充与修订
本手册实施后,超市有权根据情况变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一旦作出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超市会尽快告知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业操守
一、员工守则
请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超市秩序、信誉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职业角色,争取成为合格的职业员工。
1、超市希望全体员工能忠勤职守、有责任感、团结同志、和睦相处,能与超市同舟共济,与同事协同合作,并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请您不泄露超市机密,不接受贿赂,不结党营私。切勿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在本超市之外从事不利用超市名义的其他活动。
3、希望您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领导在其职权范围指派任务或履行职责,每一位员工均有服从或积极配合的义务,不敷衍塞责、阳奉阴为。如您对自己的职务或工作职责有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级主管反映。对于上级的指示,应全力以赴,认真执行,不得推诿违抗。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越级请示。
二.行为准则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一切以顾客利益、超市信誉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购物,所有员工在考勤之后不得私自走出店门。
2、讲究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员工服务时应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大方、笑脸相迎,严禁与顾客争吵、斗殴。
3、员工上班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讲,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严禁嘻笑打闹、串岗聊天、吃零食、看书报、哼歌曲、干私活、与熟人长谈。
4、员工上班时,主动打扫店堂内、外卫生。员工进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须寄存,
5、员工有事,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回岗上班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在店内捡到物品或现金应主动交还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占为已有,严禁监守自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带走超市里的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拉私人关系损害超市利益或谋取私利
7、上班时接待私人来访、与亲人长谈或接打电话要限时5分钟以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
8、员工一经录用,需工作满12个月后方可辞职,未满12个月者不予退还押金及发放工资及奖金。
9、签定合同的员工,必须缴纳合同押金,并与甲方一起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员工如果要辞职务必要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10、工资、奖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询或议论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应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禁止从事一切娱乐活动(如玩手机或读书、看报等)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特殊原因外出或离岗,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3、接待顾客要文明大方,礼貌得体,不说粗话,讲文明用语,如:您好、请稍等、您需要什么、请跟我来、请您走这边、请慢走、欢迎您再来!
4、所有货物上架应做到摆放美观、整洁、迅速,及时打扫卫生,地面无杂物。
第二条遇有下列违反制度的情形,予以罚款:
(1)迟到10分钟以内,罚2元/次。
(2)迟到20分钟以内,罚5元/次。
(3)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天工资。
(4)无故旷工1次,扣除3天工资。
(5)早退视同迟到。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串岗聊天,罚5元/次。
(6)从事娱乐活动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5元/次。
(7)不请假擅自离岗外出,罚10元/次。
(8)不及时打扫卫生或整理好所负责货架,罚5元/次。
(9)顶撞顾客、说话粗鲁、对顾客的提问不予理睬、有顾客来不主动相迎、不主动介绍商品等行为,罚5—10元/次。
(10)值班人员不及时打扫公共卫生,罚5元/次。不认真履行值班员督查职责,罚5元/次。
(11)严禁在店内吃零食(包括自己带来的),发现一次罚50元。
第三条请销假制度
1、所有员工外出离岗必须当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必须及时电话连系,得到许可后方可当作准假,否则视同旷工。周末和节假日不得请假。满假后,必须及时到岗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天数每月不超过2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按请假天数计算扣发基本工资。
以上制度坚决兑现到位,对遵守纪律、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表扬,并兑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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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奇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厅工作人员违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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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等制度,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1.2对员工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的行为将采取正式口头警告、最终书面警告、留用察看、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违纪处罚方式。并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其违纪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2、工作要求
员工应准时上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到达可接受的技能水准。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命令,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3、正式口头警告
正式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副本放在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
4、最终书面警告
4.1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最终的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工作伙伴若工作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停职、停薪或者解聘。
4.2此记录将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两次口头警告可记一次最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将被解聘。
5、留用察看
5.1留用察看期限为六个月,在留用察看期间没有薪金。受留用察看处1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察看可按期解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工作表现较差或再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5.2处分决定归入员工本人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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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降职员工违反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处分。
6、解除劳动合同
6.1对于严重的处罚违规或表现差的员工可能会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会有一个书面通知并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作为立即解聘的员工,公司将不再给予任何的通知期。两次书面警告将导致解聘。
7、员工违纪,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1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2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为中缺,连续一个月内中缺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3员工迟到、早退、中缺在六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4无故缺席公司重要会议、集会、活动,情节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5员工严禁班前酗酒或班上饮酒(因公务除外),违反规定未造成
2后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6在公司内吵架、骂人,影响他人工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光盘等或在电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1.8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9员工不得带亲友、闲杂人员等进入公司,违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扣罚100元。
6.1.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1旷工一次时间在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2将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文件、资料等向外界借阅或赠送,未造成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轻微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4在公司内部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负面消息,或无任何证据和事实,造谣中伤、拨弄事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声誉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5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6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
3再疏忽不报、严重影响生产及工作进度者,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6.2.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重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一年内旷工两次(含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两天(不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2员工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3在公司驻地内聚众闹事、起哄,破坏公司声誉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4员工酒后滋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坏公私财物等不良后果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5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消极怠工或擅自停工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6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7骗取病假或在休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8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造成工作泄密和不良影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干私活或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
4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0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兼职做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销售或在处理废旧物资等过程中,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6.3.12一年内受两次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违纪处理程序
7.1员工发生违纪现象,一律由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违纪事实,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纪事实审核、上报、做出处理决定并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7.2书面警告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处理,所在部门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并于处理后的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7.3留用察看处分的给予或解除,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4解除劳动合同,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交违纪事实,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征询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7.5从证实员工违纪之日起,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开除处分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5 7.6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受留用察看(含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形成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在形成后的三日之内送达受处分员工一份,并由违纪员工签字;员工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处分决定形成之日起七日之内,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由违纪员工直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7对违纪员工提出的复议申请,人力资源部从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8、本制度与其它原有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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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的和实用范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 考勤报送时间 。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 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 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 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 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 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 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 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第四章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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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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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学秩序,树立为人师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良好师德形象,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沓。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迟到早退(5分钟内)一次惩5元;旷操1次惩1元;旷课(辅导)一节惩10元;旷会一次惩10元。
3、严格请假制度。事假两天内由副校长批准;超过两(三天)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一律由教育局批准;请假前须经教导处调整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责任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每天扣发奖金5元。请假一周以上请假者承担假期中他人所承担的工作报酬(每天15元)。其它假按镇教字(20xx)6号文件执行。
4、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周日18:00—周五15:30)参与赌博,不准参与社会闲散人员赌博。违者每次惩50元,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酗酒,凡因酗酒影响工作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在教师会上说清楚,并惩20元。教学时间、静校后摩托车出入熄火,违者一次惩5元。
6、不准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入教室。男教师不准留长发,教师不染色泽鲜怪发色,不留怪异发型。提倡朴素大方、庄重美观、大众化服饰。(否则每次10元)
7、上课、辅导、入会一律关掉电话,违者一次2元。
8、语言文明,倡导说普通话。教学时间、熄灯铃后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次5元。
9、团结协作、互相学习、相互理解、不搬弄是非。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公开漫骂、撕打、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先惩双方50元,公开检讨;经调查核实后另行处理。
10、讲究卫生,重视安全教育。节约用电、用水;爱护校园一草一木做学校主人。凡损坏学校财产的一律按150%价格赔偿。凡因安全教育、措施不得力、处理不及时果断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适应于校园内全体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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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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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纪律
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各部门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
3、公司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分级管理方式,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总原则。
4、为公司的健康成长,超常规发展,向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赢得最佳经济利益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即公司最高利益原则。
5、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处理各项工作。处理超越职权范围事项,须经上级授权或征得上级同意。特殊情况下,无法请示,则应以公司的最高利益原则为标准,恰当处置,事后尽快报告。重大事项,以先口头,后文字报告方式处理。
6、公司对全体职工的基本要求:听从指挥;工作严谨、高效;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团结协作,工作不许推诿;勇于负责;开拓进取。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
8、公司推行“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按能绩升降职级,全面测评,每年考核。
二、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劳动中,认真负责,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3、在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短裤衩和背心。需统一着装岗位必须按要求着装。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按岗位要求完成任务,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填报各种数据。反馈、传递各种信息。
5、严格按规定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各类财产、专用设备设施及其他劳动工具。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使生产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6、学徒工,见习、实习及处于培训阶段的.职工,未经本部门领导考核批准,不得擅自顶岗、上岗。
7、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替他人代打出勤卡。出勤卡由各部门按月统计后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三、财务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不浪费公司资财。
2、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吞公共财产,不许私自动用公款。
3、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以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4、不得冒名多报、谎报业务招待、差旅费、各种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等。
5、在与他人交谈中,不准涉及国家和公司的一切未经公布的经济情报和其他需保密事项。
6、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资料。
7、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外出访友、回家和出入非工作需要的场所。
8、不准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邮件中传送机密事项。
9、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保密文件、资料的移交。
四、外联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的外联制度,发扬爱司爱岗的精神,维护公司的利益。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反映情况。
3、与外单位人员交往,必须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
4、严禁酗酒。在外联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一半,一般不饮烈性酒。
5、在外联期间,不许同厂外机构或个人私自交易,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营私牟利或私自收受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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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收款过程中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具有书面记录,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4、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5、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6、每班营业结束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本部门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
7、认真填写交款清单,钱款与清单一致,投款必须填写投款报告,投款需有人见证,并在"收点交款袋报告"上签名。
8、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印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9、做好开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岗内外卫生,保持桌面的整齐、干净。
10、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11、积极参加培训。
12、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
13、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14、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15、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16、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卡板、垃圾。
17、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18、及时回收零星商品(孤儿商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19、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签
20、对商品保质期(上货做到先进先出)
21、事先整理好退货物品,办好退货手续。
22、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超市员工纪律规章制度 13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